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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1号建议的答复

2022-09-28 15:26

冯宝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的建议》(编号:20220001)已交由我委办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第一条建议“把好宣传关,提升企业政策水平”

回复意见:一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1〕45号)文件,将产权交易机构纳入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中,名单中第四项社会主体依法投资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已包含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目前我委正在协调产权交易机构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推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入驻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信息统一发布,以挂牌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资平台)等方式,确保国企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市国资委联合市财政局于2020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巴中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的通知》(巴市国资发〔2020〕65号),并于2018年和2020年由我委主办的两次全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培训会,针对中央省市出台的国企产权交易政策、流程等问题做了专业的培训。后续也将继续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对产权交易政策的思想认识。

二、关于您提出的第二条建议“把准政策关,维护健康交易市场”

回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2018〕18号),省国资委每年针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进行检查,市国资委每年也根据省国资委的安排部署,每年下发自查国企进场交易情况及统计全年国企交易相关数据,并将结果上报省国资委,同时今年也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进场情况纳入国资委对企业稽核检查范围,对于未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政策要求执行的企业也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关于您提出的第三条建议“把牢纪律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回复意见:下一步,市国资委在省委、市委对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巡查时,将建议省委、市委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事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市国资委也将加大对企业的稽查力度,对政策执行不到位、违反交易规定的国有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查处,通报反面典型事例,营造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充分接受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为我市国有企业支持巴中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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