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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2020-10-30 16:27 来源: 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市国资委

蒋道成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缓解老城区停车难的建议》(第115号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收悉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案问题,准确研判提案中涉及问题根源,明确该提案系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关乎民生,提案中的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并责成市交投集团落实专人督办落实该提案。市交投集团采取提案建议,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制定方案,对巴城路内路外停车场区域分布、点位数量等情况进行了摸排,及时落实了规划停车场、整合停车资源、规范收费标准、提高周转率等相关措施。

一、规划新建停车场库

(一)场库规划情况。为缓解巴城停车难问题,市交投集团协调市自规局等单位多次现场踏勘选址,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思路,制定了《巴中城区停车场(库)布点规划方案》,共规划立体智能停车场(库)18个,停车泊位4791个,其中,江北片区新增李家大院、瑞阳公司项目部、恒丰饭店内院、建行家属院、市交通局内院、市农业发展银行内院6个停车场,解决江北片区停车难问题;老城片区新增原人文小学、罐头厂南侧、丽景天城北侧、物资局家属院、老47队、后坝11号地块、江南二环路高架桥下、江南二环路南侧、市中心医院南侧、南湾国际临河10个停车场,解决老城片区停车难问题;老江北、后河片区新增后河原丝绸公司、灵官庙街西侧地块2个停车场,解决该片区停车难的问题。

(二)场库建设情况。目前,已启动红碑磅停车场、市中心医院停车场(立体式升降停车场)、望王山停车场、北环线货运停车场、汽车北站停车场共5个建设项目,2021年底前陆续竣工并投入运营,其中,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资金1.585亿元;其他停车场项目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投用一个”的思路,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资金,或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土地供应及前期手续办理,待土地落实后及时开工建设。

二、整合利用停车资源

(一)制定实施方案。为统筹整合巴中市城区地上地下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进一步解决停车难问题,按照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要求,市交投集团对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9日印发的《巴中市巴州城区和经开区城区机动车道路内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巴州城区和经开区城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巴中市巴州城区、恩阳城区和经开区城区地上地下停车资源统筹利用工作方案(送审稿)》,现已报相关部门审定,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拟定时间节点。通过建设市级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并向车主提供“巴中停车”APP,实现车位信息查询、车位预约、停车诱导、在线缴费等相关服务。拟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建设智慧停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将市交投集团管理的巴州城区道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和江北广场停车场接入平台运行;2021年6月底,完成市级国有产权停车资源(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内部停车设施)接入平台,共享利用;2021年12月底,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不变,完成“三区”国有产权停车资源统一接入平台,对外共享;2022年12月底,完成对外经营的私人产权停车场、小区停车场、私人停车位等其他停车资源接入平台,共享利用。

三、规范停车收费标准

(一)划分车位区域。按照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遵循“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重点区域高于其他区域”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协调市交警支队根据巴城近年来交通拥堵状况及大数据分析结果,将巴城城区路内4536个临时停车位划分为一、二类两个区域类别,其中,一类区域停车位2602个,二类区域停车位1934个,拟于2020年11月底前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调整收费标准。协调市发改委通过听证会程序,印发了《关于巴中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巴发改价格〔2020〕42号),实行分类计时差异化收费,拟于2020年11月开始新的收费标准进行试运营,待路内智能化建设完成后正式运营。同时,鼓励地下停车场权属单位降低收费标准(参照其他城市实行首小时3元,每增加1小时加1元),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车辆停入地下停车场。

四、提高车位周转效率

(一)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协调市公安局制定了《巴中市巴州城区和经开区城区机动车道路内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内停车位。二是严格执行市发改委于2020年8月25日,印发的《关于巴中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鼓励短时停车,引导车辆停入地下停车场。

(二)清理僵尸车辆。协调交警部门,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定期向交警部门报送,由交警支队通知车主限期驶离。对限期未驶离的,将依法拖离至周边停车场,目前,已清理僵尸车8辆。

(三)加强监督执法。协调市公安交警、市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违规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的执法力度,疏导并规范了凤谷街、龙盘街、半边街、状元桥街、吴家河南街等商贩占道经营的现象,恢复了临时停车功能。

五、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一)优化公交线路。协调市城客局、市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踏勘、调研论证等方式,新增、调整、优化巴城公交线路,充分满足市民方便、快捷出行需要。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营造人人争当文明市民氛围,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市民“绿色环保、低碳出行”,鼓励步行、选用共享电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

感谢您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函。

 

 

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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