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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门市租赁竞租公告

作者:admin阅读:发布时间:2020-03-16 14:50字体【  

    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如下房屋、门市进行公开竞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基本情况
               
    二、公开竞租条件
    1、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参加竞租。
    2、租赁的房屋不准从事有污染、有噪音的经营项目,不得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3、承租方不得有转租、联营、抵押等有损出租房权益的行为。
    4、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原有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租期内,房屋内部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如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应保证房屋的结构安全。
    5、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各种税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承担治安、交通管理等费用。房屋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时结付。
    6、租期与合同签定:租期为五年,中标人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签定租赁合同,承租方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签订协议之前支付第一年度租金。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
    7、租用期满时,出租方收回出租房。
    8、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竞租办法
    1、现场竞租确定中标人(中租人)。以竞租起始价为基准价,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为中租人(承租人)的方式。
    2、参与竞租一个门市或商铺的报名人数至少一人,且报价不低于竞租底价。
    3、参与者可报名竞租一个或几个门市。
    4、竞租中,对每个门市分别由参与者自行报价,竞租者每次按1000元或1000元整数的倍数加价,由此确定出价最高者为该门市承租人。
    5、如竞租人竞租成功,竞租保证金充抵第一年度租金。如竞租未成功,招租人应在竞租程序结束后七日内无息返还竞租保证金。
    6、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之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缴纳第一年租金的,取消租赁资格,其交付的竟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至2020年3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有意参加竞租者到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232室)报名并领取竞租文件。报名时必须提供竞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纳竞租底价60%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现金、银行转帐、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竞租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和银行帐户为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行巴中支行,帐号:5100-1760-0410-5250-0048)。
    五、现场竞租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9:00点
    六、竞租地点: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七、竞租联系人
    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昊             电话:1355149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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