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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2022-02-10 10:48

                                                     政策文件:http://gzw.cnbz.gov.cn/public/6596821/21853161.html

    制定巴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20175月,市国资委制定了《巴中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底,省国资委印发了《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2022年初,结合省国资委文件精神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工作实际,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巴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三、文件依据

    《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川国资考核〔202016号)及《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5号)、《巴中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巴国资发〔201741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一)执行范围:本办法所称国资委监管企业,是指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国资委监管企业中由委、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人员,包括党委班子成员、董事会成员(不含职董事、外部董事)、经理层成员(不含市场化选聘人员)其他需要列入的企业负责人。

    (二)有关期限:2022126起施行。《巴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巴市国资〔201741号)同时废止。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包括总则薪酬构成及确定薪酬支付规范福利性待遇管理与监督附则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目标、任务、范围、原则、条件。

    (二)薪酬构成及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并明确了相应标准。

    (三)薪酬支付:明确了企业负责人薪酬各部分的支付方式和相应支付情形。

    (四)规范福利性待遇: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五险一金”等福利及相关要求。

    (五)管理与监督:明确了市国资委和企业在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管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六)附则。

    六新旧政策对比

    (一)参考省国资委文件,其他负责人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分配系数由主要负责人的0.6—0.9修订为0.7—0.9。

    (二)企业负责人范围原来的“市属国有企业中由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及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负责人,包括:公司制企业中的董事会成员(不含职工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会(内设)负责人,以及组织任命或推荐的经理层成员;非公司制企业中的经理(厂长、主任)班子成员”修改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中由市委、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人员,包括党委班子成员、董事会成员(不含职工董事、外部董事)、经理层成员(不含市场化选聘人员)、其他需要列入的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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