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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意见》

2016-12-30 09:35 来源: 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市国资委

政策文件:http://gzw.cnbz.gov.cn/public/6596821/18157461.html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意见》(川办发〔201619号)精神,市国资委党委结合年度深化改革目标任务,综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起草了《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意见》。

一、解决的问题

主要解决一些企业仍然存在在着决策与执行不分离、董事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等问题。为规范董事会建设,有效发挥董事会作用,按照专职、专业、专管、专用的原则,建立一支代表国有股权的优秀专职董事队伍,可以减少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的身份重叠和角色冲突,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转,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有利于市属国有企业推进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提出的办法和政策

《意见》共三个部分,包括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1. 明确了《意见》提出的则和目的。规范董事会建设,有效发挥董事会作用,按照专职、专业、专管、专用的原则,建立一支代表国有股权的优秀专职董事队伍。

2. 阐述了目标任务。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方法步骤,科学配置人员,明晰职责权限,规范任职条件,优化遴选方式,加强考核管理,建立激励机制。

3. 提出了保障措施。明确了由企业家和专家组成的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进行独立评审,择优入库的人才保障措施和对专职外部董事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等重要职权及薪酬待遇的支持服务。

三、特色亮点

1. 充分体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党管干部原则,畅通人才通道,明确了可从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社会专业人才和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中,择优遴选一批聘为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2. 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和《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薪酬及待遇管理办法》,比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参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根据专职外部董事任职企业户数和履职考核评价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其薪酬,从制度上保证充分发挥专职外部董事作用。

3. 明确了担任专职外部董事的人员,一般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初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转岗为专职外部董事的,初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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