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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21-11-30 17:14

                     政策文件http://gzw.cnbz.gov.cn/public/6596821/21492091.html

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巴中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巴市国资发202161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八十二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应当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  重点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11个方面:集团管控方面的责任;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工程承包建设方面的责任;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转让产权、公司股权和资产方面的责任;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责任;投资并购方面的责任;改组改制方面的责任;境外经营投资方面的责任;其他违反规定,应当追究责任方面。

第三章  重点明确了资产损失的认定标准和依据。《办法》规定:

(一)一般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价值在20万元以下或者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资产1%以下(孰低认定,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下同)

(二)较大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价值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者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资产1%以上3%以下

(三)重大资产损失,是指单笔资产损失价值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占发生损失企业追索责任认定年度上年末资产3%以上

第四章  重点明确了经营投资责任的认定方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第五章  重点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

第六章  主要明确了责任追究工作的职责,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

第七章  主要明确了责任追究工作的程序,一般应当遵循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等程序。

  《附则》明确了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报相关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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