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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16 16:44 作者:市国资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 http://www.bzsgz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3830)。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我委在2014年进一步强化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力度,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修订了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站管理制度,规范了拟公开信息的制发、审批及发布流程,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客观、及时精准。由办公室全面负责网站日常维护管理,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各科室根据栏目设置及公开信息工作的要求,提供与本科室业务有关的文件、法规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截止201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bzsgzw.gov.cn/)已向社会公众公开1294条信息。其中:其中:时政要闻750条、国资动态460条、国企改革47条、纪检检查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和投诉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4年全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和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距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数量总体偏少、公开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对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2015年,我委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式与新途径,以便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满足群众的合理信息需求。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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