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建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2015年2月13日三届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王建华同志为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县级);
李俭昌同志为巴中市农业局副局长;
韩中科同志为巴中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中山同志为巴中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国文同志为巴中市农业局副局长;
钟久益同志为巴中市农业局调研员;
赵俊明同志为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黄大军同志为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胡杰同志为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刘碧才同志为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玉同志为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齐小莉同志为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金黎明同志为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温奇志同志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周新元同志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勇同志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方明恒同志为巴中市中心医院院长;
张著国同志为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新加同志为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川同志为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蒲壮志同志为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
周友仁同志为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
鄢永雄同志为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冷川同志为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李闻同志为巴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肖继明同志为巴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兰波同志为巴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朱小江同志为巴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魏东同志为巴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向勇同志为巴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刘佳同志为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巴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巴中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主任(结束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石涌泉同志为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室主任(结束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14年1月起计算)。
免去
温奇志同志的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原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克勤同志的巴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原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方明恒同志的原巴中市卫生局副局长、巴中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兼)职务;
张映军的巴中市中心医院院长职务;
杨飞的巴中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李俭昌同志的原巴中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中山同志的原巴中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继深同志的原巴中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县级待遇);
韩中科同志的原巴中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职务;
陈国文同志的原巴中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职务;
赵俊明同志的原巴中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刘碧才同志的原巴中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黄大军同志的原巴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杰同志的原巴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齐小莉同志的原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金黎明同志的原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新元同志的原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勇同志的原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管理体制调整,张著国、刘新加、刘川、蒲壮志、周友仁、鄢永雄、冷川、李闻、肖继明、兰波、朱小江、魏东、向勇同志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